本院定于2024年7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九号法庭开庭审理罪犯李志强、王平、袁小伟、温卫红、韩志强、李可森、孔子贵、王超、王亚利、周强、郭荣生、高凯、王占兴、曹文明减刑案件,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合议庭由郑志海担任审判长,与张榕麟、张永明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朱恬担任。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