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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移送拒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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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9 08:47:3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太原两级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依法惩戒失信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司法权威,有效助推法治太原建设。


2023年,全市法院共移送拒执36件45人,其中,中级法院3件4人,基层法院33 件 41人。


“2024·并法利剑——守护民生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移送拒执 20 件33 人(包含法人)。其中,小店法院11件24人、迎泽法院1件1人、万柏林法院1件1人、晋源法院1件1人,尖草坪法院4件4人,清徐法院2件2人,高压警示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我俩离婚,孩子跟我,每个月1200元抚养费他都不愿意主动给。”申请人李某向杏花岭法院申请执行。


杏花岭法院向被执行人藏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藏某仍无动于衷,并将其在中国银行的存款2万余元提取并转移。


在有能力履行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杏花岭法院将该案件移送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立案侦查。案件审理中,藏某的亲属主动代其履行抚养费28800元。杏花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藏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隐瞒不报,利用他人帐户隐藏、转移、提取现金等方式转移财产,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不如实申报财产,提供虚假的负债材料……面对执行攻势“岿然不动”,甚至转移财产对抗执行,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换来的可能是刑法的处罚。


“被执行人就是有钱不还,你们法院怎么还不把他抓起来判刑?”执行不到位时,很多申请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甚至抱怨。


拒执案件的个案办理需要公检法协同配合,囿于职责权限、认识分歧、程序不规范等原因,有时存在移送不畅的情况,影响了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


为了从源头畅通移送渠道,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2021年,太原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022年,法检公对2018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民事审判、执行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明确了涉刑案件移送、接收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衔接。


2022年,太原中院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办案指引(试行)》《关于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自诉程序若干问题的办案指引(试行)》。


“工作指引明确了定罪量刑及证据指引,细化两级法院内部的立、审、执程序,优化了法、检、公协调衔接。”太原中院执行局局长邢如灏介绍。

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法检公推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对移送案件的立案标准、证据要求以及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分析研判。


在中院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基层法院也在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做出新的尝试。

4月28日,小店法院与公安局小店分局执行联动办公室挂牌成立,并现场移送拒执案件9件。


“联则强,合则胜。执行联动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法院+公安在执行领域的合作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借助这一平台,小店法院与公安局小店分局将实现数据共享、情报互通,让法官与警察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小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银威威表示。

5月16日,万柏林法院、公安局万柏林分局、万柏林检察院联合举行百聆协作联动执行工作站揭牌仪式,法院与公安、检察资源整合、平台共享,促进大执行格局的构建,将有效地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在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两套房产的处置引起了尖草坪法院的注意。


2022年12月,尖草坪法院就陈某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陈某向郭某支付家具款等23万元。陈某提起上诉,太原中院于2023年5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没有主动履行,郭某于2023年7月向尖草坪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尖草坪法院通过多方查控,查明陈某曾于2017年在海南省儋州市先后认购了两处房产,并在案件二审期间先后卖出,房款却没有打入陈某账户。

执行法官前往儋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地调查得知,案件二审期间,陈某委托中介公司以128万元的价款将两套房产卖出,并为了躲避二审败诉后法院执行,授意中介公司将房款转入第三人账户。


“很多当事人对自己能否胜诉是有预判的。像陈某这样,有的当事人耍小聪明,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企图躲避执行,该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并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我们将坚决予以打击,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尖草坪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张志刚表示。


“幸好法院及时给我讲清楚了厉害关系,否则我们都不知道拒执的后果,险些就要在牢里过活了!”被执行人马某回想起自己的经历,感到一阵后怕。


小店法院执行员臧传瑜在对被执行人马某的微信流水调查中,发现其有大量的流水进出,因被执行人在判决之后未如实汇报个人名下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本案涉嫌构成诈骗,执行干警向马某发出了涉嫌犯罪移送预告。

准备移送期间,5月11日一早,申请人贺某又发现了被执行人马某的踪迹,拨打太原中院执行110报警。


小店法院立即出警将马某带回,并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执行员臧传瑜再次向被执行人马某宣讲移送拒执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威慑力,被执行人马某同意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协议,被执行人马某当场履行3万元,承诺剩余27万元一年内支付完毕。


“拒执预告既是善意的提醒,也是严肃的警告。一方面给予被执行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面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刚柔并济,从源头促进执行案件化解,助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太原中院执行局局长邢如灏表示。



 
责任编辑:班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