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特殊主体、系列案件、部门利益、地方保护、案多人少等因素造成的执行瓶颈?近年来太原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先试,摸索出易人执行、指定执行、协同执行、督促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六大交叉执行机制,执行效能明显提升。
易人执行,拿下长期未结案
“终于把车要回来了,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尖草坪法院副院长张志刚说。
指定执行,让“骨头案”不再难
在李某与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204万元。但因某公司所涉执行案件较多,分散在全市七个法院,主要财产也不在执行法院当地等客观困难,案件进展缓慢。因该案未能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李某多次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案件成为了“骨头案”。
理念一新天地宽,跳出固有的圈子,换一个角度,换一个环境去解决问题,实实在在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骨头案”通过指定执行方式让法院互换的初衷。
截至目前,太原中院执行局已经通过指定执行的方式在辖区法院间交叉执行330件,执结案件178件,有力破除了地方干扰。
协同执行,握指成拳攻破“执行难”
“这个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
截至目前,全市各法院之间协同执行26次,出动警力785人次,出动警车78辆次,有力提升了执行质能,强化了执行效果。
督促执行,给消极执行安上“紧箍咒”
面对执行信访等难题案件,太原法院每周二日固定进行院局长接访。院局长、承办执行法官与信访人面对面,当面解释误会、化解矛盾、寻找方法、督促执行。
提级执行,最难“钉子案”中院办
针对分散在各基层法院的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由于执行理念、执行力量、执行方法的差异,取得的执行效果不一的情况。太原中院扛起了这个责任,提级到中院执行。
“点火”,随着一声令下,位于清徐县的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公司重新点火恢复生产。该公司在太原两级法院有执行案件111件,主要债权人199人,债权金额达4.48亿元。太原中院经过研判,认为将涉及该企业的全部执行案件提级集中到中院更有利于解决执行难题,助力企业重生。
案件集中到中院执行后,中院承办法官张祥春一方面多次到公司实地调查公司经营状况及现状,督促其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另一方面,面对不同诉求的债权人,开展一对一沟通,力求平衡各方利益。最终多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受困多年的企业终于从失信名单中撤下并恢复了信用额度,目前已成功从银行贷款融资进行生产经营,设备重新点火开机,厂区实现正常运转。
“没有这次提级执行,我们公司将面临多头执行的情况,没有统筹协调,一定会被拍卖机器设备,结果就是彻底失去生产能力,破产倒闭,员工大量失业。”
2021年至今,太原中院已经提级执行8719件,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更缓解了基层执行压力。
集中执行,提升“系列案”执行效能
2021年至今,太原法院先后对某文旅集团系列执行案件、某银行系列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等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案件1369件,执行到位金额7.8亿元,短时间内集聚大量力量,握指成拳,以高频有效的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形成震慑,为人民群众执行回真金白银,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