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教育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为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力,4月1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太原市志达中学校开展“校园法庭 ‘未’你而来”主题庭审观摩及研讨活动。
来自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晋青法学+”山西青年志愿服务队、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小店区100余所学校的代表以及太原市志达中学师生等400余人旁听庭审,参加活动。
上午9时,“校园法庭”准时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同住宿舍,因琐事发生纠纷,致人轻伤。控辩各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激烈的指控辩论。
“被告人是否有作案时间?案发现场是否存在监控视频?工地围挡是否影响被告人行动?证人出庭产生的损失由谁承担”?
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反响强烈。庭审刚刚结束,志达中学的同学就向主审法官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随后,王亮法官结合庭审,就未成年人安全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为同学们进行了宣讲。“学法课堂”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达了参与“校园法庭”活动的感受——
“这次普法活动,我了解了庭审时的法律程序以及进行公正评判的具体标准,重新认识了校园霸凌”。
“一场于眼前上演的庭审,一次与法的接触,使它的肃穆神圣公正威严扎根在我心中,裁决正义的审判,守护着千万家庭的温馨”。
“法庭之上事无巨细的公平审理在我的心中树立起高大的信仰,使我明晰前路法治的指引,手中法律的武器。此番经历,让我坚定着公平的信仰,崇尚着法治的精神,不做残酷的施暴者,不做无言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
……
还有一名同学通过法官开庭时庄严的形象与庭后交流答疑时亲和的态度产生的反差,对法官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参加旁听的来宾及代表围绕“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及开展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太原市志达中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赵宏伟表达了对太原中院少年法庭的感谢,并希望全社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郭丽河认为本次庭审观摩及研讨很有意义,真正让法律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代表活动组织者表示,“校园法庭”通过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沉浸式、零距离感受庭审,宣讲法律,下一步我们将进入更多的中小学校,让“校园法庭”成为我市少年审判和司法保护工作的一张名片。
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副书记米小兵指出,共青团将一如既往地把青少年群众活动组织好、引领好,通过山西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热线“倾听青少年声音,维护青少年权益”,将与“晋青法学+”山西青年志愿服务队共同为预防青少年欺凌提供有力支持。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强调,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庭审进校园活动务实、有效,拓宽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思路,值得借鉴。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省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设置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院领导及少审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校园法庭,“未”你而来。今天,我们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了法律的种子,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它一定可以长成参天大树,开出法治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