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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 共话关爱】由一起因棍棒教育导致的家庭悲剧案件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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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9 11:28:37 打印 字号: | |

“棍棒底下真能出孝子么?”

“是教书育人还是教书育成绩?”

“孩子学习退步时,要打骂还是该鼓励?”

“如果孩子出现了心理问题,家长需要怎样去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力,12月22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案件研讨活动。


活动邀请了来自社会各界的9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以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委政法委、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市委员会等相关单位领导和山西师范大学师生等共70余人参加。



本次组织旁听的是一起亲生父亲因儿子(殁年14岁)沉迷手机游戏、逃学、离家出走等原因对其进行殴打致死的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庭审现场庄重严肃,整个庭审在合议庭的主持和引导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展开。



父子亲情却终酿悲剧,两个小时的庭审引起了大家对家庭教育方面的许多共鸣。庭审观摩结束后,现场进行了交流研讨。



与会人员围绕亲子沟通、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孩子使用网络、六大保护职能等涉未成年人相关主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省人大代表、太原市五十五中教师 郑晋琴

传统观念下,“孩子是父母的附属品”“教育孩子是家长的权利”“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家庭教育理念是错误认知和非理性的表现,应当从观念转变和教育评价体系方面,努力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


省政协委员、太原市五中五育中学校长 周菁

爱是一种能力,需要后天习得和改进。如何掌握爱的能力、把握好爱的尺度是值得所有孩子、家长终身学习的一门课程。


市人大代表、万柏林区第三中学副校长 戴育勇

学校在主动担负和发挥教书育人主阵地作用的同时,应当继续加强家校共育协同发展,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吕瑞佼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在资源整合治未病,通过各方合力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前做细,及时发现风险,有效防范。


山西师大社法学院院长 王小平

希望加强院校合作,共同打造情景剧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帮助家长和孩子学会对爱的理解与需求。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部长

李俊琳

长期以来,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工作中,始终秉持帮教与家庭教育同步开展的原则,旨在从根源上帮教,提升帮教效果,但是仍需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发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落到实处。 



最终,大家在家庭教育责任和爱的能力方面达成共识。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石,虽然养育孩子不是一丝不苟、严丝合缝的科研项目,但却是一项需要尊重客观规律,讲究策略、方式和感情的“人文教育”。养育讲方法,暴力不可取。



山西高院民一庭庭长王东

“以爱之名”的棍棒教育不可。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与家庭应共同发挥正向引导作用,逐步改变家庭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责任认知及能力。司法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应当继续加强家事审判法官专业性及综合能力的提高,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件家事案件,全面妥善处理好涉未成年人相关权益争议,而非仅仅停留在案件审理本身。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

近年来修订及出台的多部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专门法律,正是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集中体现。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太原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不断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1218”工作机制,加强与多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等法治宣教工作,大力推进审判延伸,实现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效能最大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太原市法检“两院”将继续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的坚强决心与鲜明态度,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综合治理,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希望广大家长们,以案为戒,坚决杜绝通过暴力取代教育,不仅要保护他们免受外来危险的伤害,更要杜绝自己造成的“亲子伤害”。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