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如何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效应?如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如何凝聚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合力,提升新时代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如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12月22日,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即将正式施行之际,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省直国家机关厅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80家省直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厅级领导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成林出席活动并讲话。
“现在开庭!”下午三点整,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因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和行政复议案引发的行政诉讼二审案件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就被诉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程序是否正当等焦点问题进行充分举证质证、辩论陈述,合议庭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对所诉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并依法当庭宣判。
李成林在观摩庭审后,对我省近年来第五次从省级层面推动举办省直国家机关厅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和以案释法讲座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李成林指出,旁听庭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行政审判工作必须携手行政复议工作一体提升,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李成林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修订行政复议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取得的重大法治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自我完善,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全面加强工作联动,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实际需要,加强对个案的总结,聚焦重点领域,分析研判违法行为背后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汇聚化解行政争议合力,共同深化诉源治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达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要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将行政复议法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推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如我复议”的态度,努力打造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新格局,推动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山西、平安山西建设再作新贡献、再谱新篇章。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喜春围绕案件事实、程序等方面为“关键少数”带来了一场理念与方法并重的以案释法讲座。李喜春对被告清徐县人民政府、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太原中院当庭宣判给予充分肯定。就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应诉,法院进一步做好行政诉讼工作指出:更加注重诉源治理,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好诉前联动、诉中解纷,坚持依法行政,以更高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强化应诉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做到在法庭上“出庭”“出声”“出彩”。全省法院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站稳人民立场,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韬在主持讲话中指出,我省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切实将李成林副省长讲话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做好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满足人民群众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参加活动的省直机关领导干部表示,近年来我省打造的“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讲座”模式已成为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方式,在今后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合力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为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