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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给青春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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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08 09:43:3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效果,12月4日,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太原中院在与山西大学共建的“校园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将真实庭审“开”进校园,把法庭变成法治教育的课堂。


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百余名师生“零距离”观摩庭审。



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在合议庭的主持和引导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展开,整个庭审活动秩序井然。


本案是一起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由于缺乏必要的生理卫生知识和法律常识,意外怀孕后出于恐慌心理弑婴的案件,对旁听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原俊婧以“敬畏生命 敬畏法律”为主题,结合近年来审判实践,教育引导大学生要尊法守法,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太原中院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爱琴老师为在场大学生进行了团体心理辅导。杨爱琴老师结合大学生身心发育特点,从性教育和婚恋教育入手,对在场大学生进行了应对突发事件和压力的辅导。


太原中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现场回答了同学们的即兴提问。


太原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段建玮谈到,多年来,太原中院一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六进”为抓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号召广大在校大学生做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先锋与模范,为国家繁荣、法治昌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冰强对院校共建单位太原中院给在校大学生带来的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结合今天的庭审、法治宣传活动情况,从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四方面提倡同学们发挥法学生及未来法律从业者作用,自觉履行法律实践者和传播者职责。张院长指出,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举行一场庭审观摩活动,意义重大,感谢6所高校的老师、同学们共同参与其中,希望下一步继续加强院校合作,把司法实践和司法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提升山西法治建设水平。


此次校园庭审活动,不仅是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诉源治理的实践课,对帮助大学生增强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下一步,太原中院将继续拓展普法教育新领地,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共同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