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罪犯窦泉章、王留延、郝英杰、吴俊平、董涛、赵志胜、武林、王建栋、张建宏、吕建行减刑案件。
特此公告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