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罪犯王广玲、刘美霞、张彦、侯金花、王明芳、安志清、石秋英、武翠英、张永萍、王晶晶减刑、假释案件。
特此公告
二 O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