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更新人民法院社会专业机构信息平台四类社会专业机构的通知》要求,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属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在太原市辖区内依法设立并自愿申请加入平台信息库的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类四类社会专业机构进行了审核评定。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山西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
山西昶榮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迪安法润司法鉴定所
山西洪宇正业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万衡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科润司法鉴定所
山西正仁司法鉴定所
山西中宇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华医司法鉴定所
山西众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山西锦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
山西龙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特别说明:以上社会专业机构的鉴定资质限于山西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
公示期为7日(自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名单内社会专业机构有异议,可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实名提出,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所涉机构从初审名单中剔除。
联系地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中心1038室
联 系 人:王文芳 王正武
联系电话:0351-2807883 2807880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