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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两级法院互动评查发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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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21 09:00:37 打印 字号: | |

    去年以来,太原法院全面推行审判监督“五四工作法”,判后聚焦发回重审、改判、申诉审查、再审等“四类案件”进行“两级三评互动”,两级指中院和基层法院,三评指基层法官自评、基层法院审委会初评和中院审委会终评,互动贯穿始终。截至今年上半年,市中院召开“两级三评互动”会议11场,组织一二审法官参加中院审委会对123起案件进行了互动终评,其中评查发改案件113件。

    在“五四工作法”推动下,两级法院培树践行了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的司法理念,深化了基层法院“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和中级法院“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的职能定位。为更好地做实案件评查、完善评查机制,进一步推动提升审判质效,7月份太原中院在以往基层法官上来互动的基础上,采取中院下沉评查的做法,由院领导带队到辖区十个基层法院对上半年全部发改案件进行了互动评查。

    主动下沉,深挖发改案件瑕错点

    凸显一审法院在互动评查中的主体作用和二审法院的引导作用,确保一审法官充分发表意见、中院评查组充分交换意见、上下级法院充分互动交流。一是针对有异议、有意见、有疑惑的发改案件,支持一审法官畅所欲言将问题说清说透,二审法官现场互动交换意见,能消除分歧的当场确认裁判观点,分歧暂未能消除的将案件带回中院“两级三评互动”,评查中基层法院提出异议的案件有28件,占全部发改案件的5.17%;二是针对绝大多数没有异议意见的案件,引导一审法官汇报对一审判决存在问题的认识,要求讲清一审是怎么判的、二审为什么发改,目的是促使一审法官深化对问题的认识,避免一错了之、错了再错。

    庖丁解牛,做实压力传导“深加工”

    评查明辨是非。坚持一审法官发表意见与二审法官审级指导并重,对少数提出异议的案件,支持一审法官阐明观点主张,对认可发改结果的案件,由二审法官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将二审发改结果决定一审判决质量的单向评价关系发展为一审法官也可针对有瑕错发改案件提出观点见解的双向评价关系,体现出开放互动包容的案件评查特点。

    评查传导压力。下沉评查同时覆盖了有异议案件互评说理和无异议案件点评说错,互动中畅通了一审法官异议表达渠道,其制度设计本身对二审法官随意发改就是一种约束,没有异议的案件要说出错在哪、为什么错,对一审法官则是一种牵制,从压力传导角度看,沉下去面对面的案件评查模式对一二审法官都有着压力有效传导的作用。下沉评查也起到了督促基层法院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主体责任的作用,提升了压力传导的力度与准度。

    领导承办,杜绝“带病维持”可能性

    案件互动评查给法官带来压力的同时,也提出了一项课题,即如何防止二审法官从随意发改转向不负责任维持。对此,太原中院探索采取申诉审查案件院领导办理的破题举措,印发了由担任员额法官的院领导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的若干规定,将员额法官院领导编入信访团队,由院领导带头审查再审申诉案件。

    上半年,当事人不服维持判决向中院申请再审的大多数案件由院领导承办或参与办理,审查后提起再审率4‱。一方面,大多数案件都能依法维持、并无不当,生效判决质量比较扎实;另一方面,对极少数维持有误的案件,都及时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并由院领导同原审法官进行提醒谈话,就此堵住了当改不改的漏洞,收到了“应维则维、当改则改、二审担当”的管理效果。

    针对确有瑕错的生效裁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再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比照二审发改案件“两级三评互动”模式进行质量评查,截至今年上半年,进行互动终评的再审案件共5件。下一步,太原中院将进一步完善再审案件评查机制,将发改案件下沉评查的有益探索覆盖到再审发改案件评查实践中,推动下沉式、互动式评查模式从二审到再审形成完整闭环。

    统一规则,凝聚裁判标准新共识

    沉下去、面对面、再磋磨,一二审法官盯住发改案件、深入互动评查,其意义不仅仅是要明辨是非、传导压力,更大的意义在于透过个案瑕错抓住共性问题,再推动形成具有普适性的规则机制,并及时上升为制度用于指导审判实践,以此明确裁判规则、统一裁判标准,推动上下级法院在司法理念、办案尺度、法律适用等方面取得一致、达成共识。

    通过此次发改案件下沉评查,评查组从司法作风、审判管理、程序规则、实体法律适用等方面掌握了20多个共性问题。规则判定并不复杂、法官们意见比较集中的,当场即明确了意见、统一了标准,问题需进一步论证的,全部提交中院审委会研究讨论,达成共识后将抓紧出台一揽子制度规定,印发全市法院遵照执行。

    近两年来,太原法院深入践行审判监督“五四工作法”,持续做实案件质量判后评查,坚持将评查工作融入日常、链成闭环,匠心匠人、精益求精,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审判质效取得了“三降一提升”即发改率下降、申请再审率下降、提起再审率下降、服判息诉率上升的良好态势——2021年一审案件发改率由2020年的12.66%降至4.18%,今年上半年一审案件发改率进一步降至3.67%(其中发回重审率0.4%,改判率3.27%),持续站稳全省第一方阵,同时上半年申请再审率、提起再审率、服判息诉率同比也有明显好转,申请再审率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5.2%,申诉审查后提起再审率由去年同期的12‱降至4‱,服判息诉率则上升了7个百分点。

    实践出真知

    实践证明,审判监督“五四工作法”管用务实、行之有效。在制度推行的新实践中,太原法院将始终秉持“忠诚、笃学、求实、创优”的工作理念,推动审判工作朝着高质效审执、高品质服务、高水平管理、高素能建设、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四高一提升”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加速向前推进。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