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专项工作,我院举行为期两天的“太原中院学习大讲堂第二期《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太原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置分会场。此次专题培训由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两级法院业务庭(局)负责人、有涉诉信访工作任务的员额法官、信访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5月27日,省高院信访局副局长宋俊伟通过以问题为导向、理论实践相结合、案例列举等方式,就评查化解专项工作的工作要求、流程等方面展开细致讲解,并解答了基层法院在专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马强副院长就当前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专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着重强调两级法院要从提高政治站位、融会贯通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以及压实责任等方面入手,以二十大信访工作为主线,高质量严要求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积案评查化解专项工作落地落实。
5月30日,省信访局督查处处长相晓军从《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对信访工作定位、对信访工作体制的规定、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要求、对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信访工作监督体系等方面多角度深层次剖析《条例》。
于昌明院长强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两级法院要把信访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于昌明院长指出,要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把《条例》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要环节、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