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从“理念、架构、过程、素能、考评”五维度融合发力,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为法院审判执行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党建引领,理念融“心”
完善《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培树“党的建设是第一业务、政治能力是第一能力”的理念,确保审判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抓思想教育,2021年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40次、专题研讨13次,专题党课1次,党组会议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经常性抓好跟班培训、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等,开展订单式培训,开设学习大讲堂,2021年培训支部书记、党务干部80余人,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抓警示教育,编印《廉政警示案例选编》2期,观看《镜鉴》等廉政教育片,选取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全院党员干警自觉提高拒腐防变意识。抓实践教育,通过每月院庭长对发还改判案件点评等方式培树法官“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理念,引导充分认识到了案件中有大局、案件中有政治,始终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理念融合,全院党员干警主动将党建和为民融合,立案一庭党支部变以前退费七个程序为一个,简化程序,提高效率,2021年主动退付诉讼费1.59亿元,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堵点、痛点。
二、规范支部建设,架构融“力”
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四级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坚持支部建在庭上,不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建立党支部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每人确定一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定期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党员述职等党内组织生活,就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帮带指导。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由政治部主任兼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由热爱党建工作、党性强、作风实的干部担任,坚持庭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形成党建与队伍建设合力共抓。科学设置党组织,以建设“四强”支部为目标,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人员构成数量,优化党支部设置;以审判执行团队为单位设立党小组,党小组组长参与党支部全面建设,推动党建责任有效落实到“末梢”。规范支部建设以来,立案二庭党支部主动做好被喻为“天下第一难”信访工作,以“一加七”工作法将信访这一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年均妥善处理5000余件信访案件,信访工作受到了市委的肯定。
三、注重效果,过程融“威”
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树立“党务是第一业务”理念,以三个效果统一来实现司法权威和公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各项工作全过程,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提升审判执行威慑力,彰显法律威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审理重大案件时,成立由党员组成的专案组,由优秀党员法官担任承办人,就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向党组报告,党组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出台《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汇报有关重大事项。坚持党建贯穿业务全程,制定《关于在审判执行中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将党的建设始终贯穿到每一个审判执行案件中。在2021年全省“三晋执行护民生”行动中,执行局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小组为基础,组成执行攻坚小组,腾房14间、拘传34人、拘留26人、扣车3辆、执结55件、执行到位4300余万元,对“老赖”形成了有力震慑。
四、综合提升,队伍融“能”
司法的生命在于实践,需要又博又专的党员干警队伍来实现。加强党性修养、政治素养、纪律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育,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干警队伍。
提升党性修养,由庭处长担任党支部书记,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等方式不断提高其党性修养,督促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提高政治素养,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广大干警学政治理论、强政治意识、稳政治立场。2021年举办党史教育专题学习及讲座173场次,组织干警到红色纪念馆、革命老区参观见学292人次。加强作风磨炼,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干警作廉政报告3场,开展系列警示教育493人次,让广大干警深切感受到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强化业务训练,通过周例会业务学习、定期开展“学习大讲堂”等有效形式,有效提升法院干警业务素能。2021年举办新闻宣传、执行业务、党建业务培训“学习大讲堂”3期,参与培训干警达到500余人。搭建平台锻炼,开展大比武活动,在裁判文书、法官助理、书记员业务素能等方面进行比试,选树标杆标兵75名,在党支部工作法大比武中,6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五、用好指挥棒,考评融“向”
坚持党建和业务同总结、同述职、同考核、同评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推动党建与各项工作同向、同步用力。考核突出党建指标。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衡量指标,特别是把机关党建推动本部门中心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考核评价。评议突出支部意见。干部评先评优、晋升选调需听取支部对其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情况的意见。使用突出任职履历。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看党内任职经历,优先选拔任用曾担任党内职务的干部。2021年任命的16名中层副职中有12名是支部委员。
太原中院五个维度融合创新机关“融党建”取得初步成效。审判质效核心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办案质量明显提升,案件发改率从8.8%下降到4.1%,降幅达53%,案件发改率降幅全省第一;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人均办案数由2020年的242件提升至327件,增幅达35%,人均办案数全省第一;审判效果进一步提升,全市执行信访办结率全省第一,市中院一审服判率全省第一;案件公开进一步加强,太原中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国优秀直播法院。中院创新融党建工作法被太原市直机关工委评价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示范引领强、带动覆盖广、凸显成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