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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法院:2.4亿元执行款现场集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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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9 09:15:54 打印 字号: | |

11月18日上午10: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后,省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冯军在山西分会场太原中院宣布“山西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启动。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丁毅,市政协副主席刘建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参加了山西分会场的活动。此次活动是我省“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的重要组成内容。太原法院执行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同步开展。


本次活动中,太原两级法院共计集中发放执行款2.4亿余元。其中,在山西分会场太原中院现场发放2.2亿余元。这是太原法院近期执行成果的有力体现,也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还是文明执行、彰显司法温情的一个缩影。


活动现场,执行干警逐一认真梳理、核对案款台账信息,耐心引导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领取手续,确保发放过程有条不紊,案款发放准确无误。


 这一笔笔执行款背后,都有着感人至深的故事,都浸透着执行法官的辛劳和汗水。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背后的执行故事。


高举执行利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申请执行人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山西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5828800元。执行立案后,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太原中院执行局迅速采取执行措施,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将案件顺利执结。日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向太原中院表示感谢。


主动作为查线索,捍卫司法权威


李某与王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中,太原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主动作为、创新方法,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某法院有未退的诉讼费。太原中院及时向该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近期,该笔款项已扣划至执行账户并于今日向申请执行人发放。


守护公平正义,行动促成和解


刘某受张某雇佣,在某小区从事大门维修工作时大门突然倒塌,刘某被砸伤构成十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67520.75元。执行过程中,万柏林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本次三晋执行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及集中行动的执行压力,张某主动表示愿意交付五万执行款,刘某对张某表示谅解,该案顺利和解,五万执行款已于今日到位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


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山西某家俱厂因经营不善,拖欠工人工资90余万元,60余名工人经过法院调解与厂方投资人达成调解协议却未实际获得工资,工人们申请强制执行。晋源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及时查封拍卖,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等措施,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后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缴纳了部分执行款,部分工人于今日领取到执行款103517元。同时,晋源法院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符合条件的11案11人进行司法救助共计198002元,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休戚相关。执行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说了算。


今后,太原法院将继续把党史学习教育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强大执行动力,穷尽执行手段,创新执行举措,以“一性三统五化”工作理念为指引,扎实开展执行工作,以累累的执行硕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