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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骗母10万 男子诈骗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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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牟文洁  发布时间:2021-09-07 16:38:53 打印 字号: | |

34岁的无业男子徐某为了解决生活窘迫,伙同朋友邢某及其女朋友聂某以找工作、出车祸、参加培训等各种理由,多次骗取母亲钱款共计10万余元。近日,昌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案的邢某和聂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刑期。

徐某现年34岁,曾在银行工作过,2010年,徐某辞职待业后,日常生活开销就一直依赖父母。徐某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徐某父亲早年因脑梗导致偏瘫,失去了劳动能力,两位老人全靠退休金生活。

2016年,徐某因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邢某,两人年龄相仿,聊得很投机,很快便成了好朋友,经常一起吃饭喝酒。

因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手头窘迫,曾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的邢某便动起了歪脑筋。

邢某谎称是某银行的主任,陪着徐某回家,向徐某的父母保证能为他解决工作。过程中,邢某暗示徐某父母需要一些“打点”,以便徐某能够顺利入职,徐某父母欣然答应了。入职后,二人又以办理工作证、制作指模等需要费用为由骗取徐母二十余次,金额每次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

有了“工作”之后的徐某并未就此收手,眼看着骗来的钱消费殆尽,囊中羞涩的二人又心生一计,上演了一场“连环计”。徐某谎称临时出差不能报销,需要提前垫付费用,向家里要了几千块钱。几天后,邢某又以徐某领导的名义,打电话给徐母,称徐某在外出差时不幸遭遇车祸造成骨折,需要垫付住院押金。为了把谎言编圆,收到徐母转来的钱款后,邢某又指导聂某冒充某法院法官联系徐母,称其是处理徐某车祸案的法官,由于肇事者经济条件差,一时无法赔偿,让徐母耐心等待。就这样,徐母在三人精心编织的骗局里,一次次信以为真,将钱款一笔笔汇了出去。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仅半年时间,徐某便伙同邢某和聂某骗取了母亲10万余元。慢慢的,徐某父母发现了异常,大年三十的晚上,在父亲的质问下,徐某不得已承认他并没有找到工作,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和邢某编造出来的。

得知真相后,徐某父母十分痛心,徐母当即带着徐某来到了派出所报案。意识到错误的徐某将诈骗过程全盘托出,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邢某、聂某抓获。

庭审中,徐某、邢某、聂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

徐某称,骗来的钱都打到了他名下,但银行卡一直由邢某保管,钱都被两人吃喝玩乐挥霍一空了。徐某表示自己平时花销很少,主要都是在网吧消遣,而邢某除日常开销以外,还有玩彩票赌博的爱好。

“我和邢某一起骗钱,是因为我看他挺可怜的,而且跟他关系不错。”徐某辩称邢某有房对外出租,相信他能还钱,从未怀疑过他。法庭上,徐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希望能得到父母的原谅,“出去之后好好挣钱,弥补错误。”

昌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邢某、徐某、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邢某、徐某骗取数额巨大,被告人聂某骗取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聂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