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法院推行“五四工作法”以来,逐步建立起全流程、闭环式、立体化、动态追踪的审判监督体系,“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的司法理念持续深化,“一性三统五化”的执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深入推进。
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各类案件65386件,同比增长37.65%;共审(执)结共41629件,同比增长31.99%;人均结案数104.46件,同比增长31.5%,全省排名第一;迎泽法院、小店法院人均结案数均在150件以上,排名全省第一、第二。在办案压力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司法质效仍然持续好转:
一审案件发改率明显下降,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为5.05%,去年同期为12.56%,同比下降59.8%。
案件审结更加均衡,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结案均衡度58.68%,去年同期为34.87%,同比上升68.3%。
同时全市法院执行信访率降至0.09%;诉讼服务质效指标位居全省第一。审判、执行、诉服工作能够取得较好成效,与“五四工作法”的制度运用密不可分,将这项制度推行下去势在必行。
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指标仍然提升乏力,“五四工作法”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理解不全面、执行不严格、运用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为更好地推动落实“五四工作法”,进一步抓实审判、执行、诉服监督管理,7月22日太原法院召开上半年质效工作研判会,重点就判前五类案件三级留痕监督、判后四类案件两级三评互动制度落实不到位给质效指标带来的影响作了专题研判。
会议全面分析了上半年审判、执行、诉服各项重点约束性指标的达标形势,既指出质效指标的优势所在,对审判、执行、诉服工作较为扎实的法院示以肯定,也点明质效指标的短板弱项,对指标落后、工作不力的法院进行了通报,特别是针对短板明显、弱项突出的质效工作展开了深入研判,找准了问题症结,紧扣“五四工作法”提出了质效提升的十项举措要求。
一、程序方面的要求 1
1、全面抓实判前五类案件三级留痕监督 。
将12个月以上的长期未结案件和久押不决案件、系列案件、执行信访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对应归到“五类案件”中,由院长按照三级监督程序直接管、上手抓。
2、持续推进判后四类案件两级三评互动工作。
切实做好发改案件异议评查工作,要把该提的、能提的异议都提出来,是二审的问题则就此促成共识,是一审的问题就厉行纠正,通过源源不断的异议评查持续降低发改率,促进提升审判工作整体质效。
3、进一步提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将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引向深入,将更多的案件导入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中,同时对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案件要从严审批、加强管控,确保绝大多数案件都能简化程序快审快结。
4、通过当庭宣判有效增进司法信赖。
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原则上一律当庭宣判;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原则上必须当庭宣判;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也应当善于并敢于当庭宣判。
5、健全系列案件分案工作机制。
推行系列案件集中分案工作,将此类案件至少集中到同一合议庭进行审理,甚至于不同庭室、不同领域的法官也可以同组合议庭办理系列案件。
二是实体方面的要求
6、依法妥善办理申诉审查和再审案件。
申诉审查案件分三步办理,第一步先行调解,做实息诉劝解工作;第二步调解不成则区分诉求性质,依法引导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第三步另案处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考虑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案件要分四步走,第一步愿调尽调,积极促成以调解方式结案;第二步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如诉求内容能另案处置,则维持原判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第三步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再审程序中修复时,要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第四步确实不能通过改判予以纠正的,再以发回重审的方式结案。
7、加大怠于举证行为司法规制工作力度。
一审就怠于举证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后,仍出现二审突击举证干扰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情形的,如能分案处理,则告知当事人就新证据对应的诉求另行起诉,如不能分案处理,则在依法裁判的同时,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采取训诫、罚款等规制措施。
8、抓实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工作。
一是坚持立案检索,要求立案环节规范制作检索报告书,存入卷宗,随案流转;二是规范审判检索,要求在立案检索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检索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三是注重总结提升,加大检索报告分析应用力度。
三是执行方面的要求
9、积极落实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举措。
一是立案时引导执行当事人下载阳光执行APP小程序;二是执行法官在APP程序里主动输入工作动态,留取执行痕迹后自动推送给当事人;三是一段时间尚无工作动态的,则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执行流程提示语,示以诚意;四是做实执行监督,向当事人发放执行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五是开设院(局)长接待日;六是常态化推行执行工作周调度会工作机制。
10、加大提级执行、指令执行力度。
基层法院凡是涉及特殊主体有潜在执行困难的案件都可以上提到中院来执行,太原辖区内不同基层法院互有关联的系列案件也可以提级执行或由中院指令某一个基层法院集中执行。
太原中院全体员额法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员额法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