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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行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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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19 09:51:16 打印 字号: | |

    上半年,太原法院持续发力提升司法质效;半年来,质效提升态势都已体现在指标中;下半年,还要撸起袖子来整整行装再出发。
    根据市中院的统一部署,7月16日迎泽区人民法院召开上半年质效工作点评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雄飞及审管、执行、诉服各条线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了会议。
    一、迎泽法院自我点评、自我加压,全面分析质效指标
    迎泽法院聚焦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安排有关同志全面分析了上半年审判、执行、诉服各项司法工作的发展态势,重点研判了存在较大短板的质效指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质效提升的举措办法。
    迎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晋斌在各条块工作点评分析的基础上,从影响司法质效的主客观因素讲起,对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体点评,并明确表示下半年迎泽法院将迎头赶上,奋起直追,确保各项司法工作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实现新的更大的提升。
    二、中级法院补充点评,精准研判,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针对自我点评环节分析指标还不全面、研判质效还不精准的地方,市中院审管、执行、诉服各条线相关负责同志依次作了补充点评。补充点评直入主题明确了质效提升的目标要求,抓住要害提出了管用务实的指导意见。
    三——与会人员积极互动、充分讨论,共商质效提升对策
    与会人员围绕质效管理操作层面的具体事项展开了热烈讨论,达成了许多具有实务价值的会议成果:
    1、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有了破题思路
    2、针对当事人在监所收押或服刑期间开庭结案不顺畅的现状,提出了院长出面推动、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开庭等意见办法
    3、提出了优化完善指标考核体系的需求与建议
    4、就组建专门团队分类办理执行案件达成了共识
    5、初步形成了甄别处置怠于举证行为的机制意见
    6、明确了清理整治判实刑未执行刑罚的工作思路
    质效点评会在参会人员互动交流、穿插发言的热烈氛围中走向尾声。会议的最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指出上半年迎泽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64件居全省第一,在案件多、任务重的压力面前,迎泽法院能够积极克服困难、抓实质效管理,推动各项司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同时还强调,希望迎泽法院继续迎难而上,从指标出发、将短板补强,用实打实的举措进一步提振司法公信、彰显司法形象。
    最后于昌明院长从员额法官尽责担当、院庭长监督管理、中级法院业务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规制四个层面,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员额法官要践行“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的司法理念
    把“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的司法理念融入到司法办案的点滴实践中,对当事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对法律负责,确保案件办理达到经得起推敲、止得住争议、赢得了信赖的裁判效果。
    “一审尽责”的要求是四个到位:
    一要查明事实到位。善于运用穿透式思维,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事实,努力探寻客观事实和客观真相,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争议案件的事实都查清查透查到底;

    二要答疑释明到位。做好释法说理答疑取信工作,加强对权利义务的释明、程序问题的解释和裁判活动的说理,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确保官司打得明白、打得顺利、打得信服;

    三要文书说理到位。把有关权利义务的释明要点写入裁判文书,留下答疑释明的痕迹,在文书说理部分还要对诉讼双方就法律适用提出的意见逐项进行论证、作出回应;

    四要沟通研判到位。案件办理中对于吃不准把不透的案件,要及时与院庭长加强沟通,疑难案件特别是系列案件还要与上级法院加强沟通,确保在裁判尺度、裁判标准上形成统一意见。

    “二审担当”就是要坚决把牢“应维则维、当改则改、愿调尽调、能改不发、发改沟通”的审判关,持续增强审判工作规范化、正规化和专业化的司法担当。

    二、院庭长要带头落实审判监督“五四工作法”
    “五四工作法”指的是判前五类案件三级留痕监督和判后四类案件质量评查。四类案件质量评查要用好“两级三评互动法”,即上下级法院按照三个流程步骤对发回、改判、申诉审查、再审案件的质量进行互动评查。两级三评互动工作自去年推行以来,取得很好的实践效果,今年上半年太原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同比去年有了大幅的、明显的进步,这坚定了我们将制度推行下去的信心和决心。
    五类案件留痕监督是指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监督的必要性,对应设置庭长、分管院领导和院长三个监督层级。案件监督既要时刻紧盯老问题,也要密切关注审判实务中出现的新情况,立足实际将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系列案件也列为留痕监督的重点案件,由院领导直接管、上手抓。
    上个月,针对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实际情况,市中院集中研判了案件审理的难点、堵点,认为影响审理效率、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共性因素集中在七个方面,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已经通过明传通知向大家作了传达。要求院庭长把共性因素和具体案件对应起来,与案件办理涉及到的其他单位和部门加强沟通,增强依法依制度解决结案难题的司法担当,逐案逐项将影响案件审理的问题因素一一克服。
    三、中级法院要加强业务指导
    推动构建精准式、互动式、高效率和一盘棋的业务指导工作体系。具体要求是:
    一要精准式提供业务指导。不能大而化之,不要提假设性、兜圈子的指导意见,要聚焦基层法院的业务需求,扼住案件办理的梗阻点,尽心尽责向一审法官提供具体明确、精准有效的指导意见。
    二要互动式提供业务指导。搭建互动式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平台,做到虚怀若谷,坚持教学相长,多了解基层法院案件办理的实情,多听取一审法官提出的合理意见,在互动中实现司法理念、业务素能的整体提升。
    三要高效率提供业务指导。上下级法院、一二审法官之间的交流渠道必须畅通无阻,要在面对面交流中提高业务指导的时效性,多一些“人来人往”,少一些干巴巴的“文来文往”。
    四要一盘棋提供业务支持。要加大提级执行的力度,基层法院凡是涉及特殊主体有潜在执行困难的案件都可以上提到中院来执行,太原辖区内不同基层法院互有关联的案件也可以提级执行。
    四、依法严格规制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要完善落实虚假诉讼防范治理11项工作机制。协同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综合运用线索移送、司法建议、风险提示等治理措施,不断增强甄别处置虚假诉讼的司法能力;
    二要加快推进“当事人说事、代理人讲理”庭审方式改革。对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传唤当事人到庭接受询问,由当事人陈述,律师侧重论道理、讲法律,拒不到庭的则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三要加大怠于举证行为司法规制工作力度。一审就怠于举证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后,仍出现二审突击举证干扰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情形的,如能分案处理,则告知当事人就新证据对应的诉求另行起诉,如不能分案处理,则在依法裁判的同时,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采取训诫、罚款等规制措施。
    以上围绕质效管理所提员额法官尽责担当、院庭长监督管理、中级法院业务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规制等四项举措抓手,具有普适性,要求两级法院全面落实、认真践行,在规范司法业务、回应群众诉求的实践中,推动完善诉讼生态靶向治理、深度优化的长效机制,持续增强“四高一提升”即高质效审执、高品质服务、高水平管理、高素能建设、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发展动能。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