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胜诉方可以退诉讼费,我们之前是没有抱太大希望的,在我们的印象中,法院还充满着‘门好进事难办,退费难退费慢’的‘衙门习气’,这回来立案,直接填写了《预交(退还)案件受理费通知单》,让我们很惊喜,希望可以真正实现‘只跑一次’。”在太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苏某对“一次性交退费”充满期待......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高效、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太原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诉讼费一次交退”,出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一次交退细则》,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红利。
按照之前的工作流程,一件二审案件诉讼费的交退,需领取通知、交费、换票、交回、申请、办理、领取退费等7个环节。
推行《预交(退还)案件受理费通知单》后,现在当事人只需在立案时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在家'坐等'法院办理好一切退费事宜,实现“7=1”的转变。
2021年1-4月份,太原市两级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办理诉讼费退费4461万余元,其中太原中院退费1773万余元。
下大力气改变过去一些“合理”却不“合情”的旧作风,加强工作执行力度和实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太原中院从“诉讼费一次性交退”开始抓起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