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太原中院审监庭6名员额法官集中审理了再审申请人山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某银行及原审被告韩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33件。
此类案件系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别由省高院和太原中院提起再审,案件分别由审监庭6名法官承办,如果按常规分别通知开庭,则需要当事人多次到庭,增加其诉讼成本。
在深入推进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太原中院审监庭本着方便群众、方便企业,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原则,深入调研,统筹协调,提前规划,制定审理流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提前与一审法官及各方当事人沟通,积极探索集约高效的庭审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庭审模式既提升我们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又提高了法官审判能力。
太原中院审监庭此次同日集中审理33案,是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是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的有力抓手,太原中院审监庭将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