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全面提高聘用制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增强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坚守廉洁司法底线,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聘用制人员队伍,切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根据院教育整顿工作安排,4月25日上午,太原中院召开聘用制人员司法作风教育整顿大会。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出席并讲话。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征平重温了院庭长、审判人员、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职责及现行的清单工作法,并对聘用制干警提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严肃司法礼仪,展现良好职业形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这四点要求;太原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马强结合典型案例,对泄露审判秘密、违反“三个规定”、工作不负责不尽责等情形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就加强聘用制人员司法作风建设提出希望和要求。
会上还解读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规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规定》。
于昌明院长充分肯定了全体聘用制人员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辛苦付出和无私贡献,强调了聘用制人员是法院团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下一步如何管理好、发展好、使用好聘用制人员,于昌明院长强调:
一要探索建立人岗相适的录用机制。
人岗不匹配也是我院此次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中的一个问题。要应人设岗,应岗择人,择优选人,不搞唯学历论,唯年龄论,要唯能力选岗位,根据岗位选择适合的人,把好录用关,建立岗位匹配制度。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有发光的一面,要把自己发光的一面展现出来。
二要探索建立素能培养机制。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都有成长的过程,都是一点一滴干起来的、学起来的,素能培养很重要。要培树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院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外出专项性学习,进一步加强干警的凝聚力和履职能力,提高干警工作效率。工作中老同志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手把手带好各自的书记员、法律事务助理。
三要探索建立从严管理机制。
要培树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管思想就要与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常态化工作,以此来了解同志们的工作生活状态;要严格考勤管理,建立工作时间打卡如实记录制;要通过清单工作法,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全体聘用制人员也要建立档案,一人一档案;适用回避制度,如父母兄弟姐妹有从事律师工作的,要如实报告;认真履行入职离职的手续交接制度。
四要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建立薪酬激励机制、荣誉激励机制、资格激励机制、情感激励机制、能力展示激励机制、成就激励机制。每年评先评优要有聘用制人员的相应比例,要根据工作实际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开展“九个一”大比武活动,切实通过比武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积极性;机关党委、团委、妇联、工会负起责任,多多举办活动调动大家积极性,充分展现自身才艺。
五要探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制度。要通过纪律抽查和考勤如实记录制度,了解聘用制干警真实出勤情况,杜绝干好干坏一个样,考核机制重在考核实际工作。不断探索建立分类、分层、有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机制,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导向作用,对落后的人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
六要探索建立庭处长主体责任机制。
院长、庭长是管理的主体。政治部牵头制定规章制度,收集意见建议,牵头检查落实考核。庭长要压实主体责任,政治部和监察处落实好监督责任,各司其职,通过机制的建立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愿为、不肯为的问题,着力营造我们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让敢于担当的同志站到“C位”,突出真正干工作的同志。大家好法院才能好,法院好大家才能更好。在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是“螺丝钉”,我们要各尽其力,把工作搞好,使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太原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全体聘用制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