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5日开始,市中院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下沉到10家基层法院,对基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和基层院长点评发改案件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莅临杏花岭法院进行现场督导。
太原法院自2020年10月推行审判监督“五四工作法”以来,太原市两级法院均采取召开发改案件质量评查会、按月进行发改案件通报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经过一段时间运行,10家基层法院2021年发改案件指标均有不同程度地下降。以2021年3月份为例,2020年发改率最高的迎泽区法院从13.53%下降到7.35%,发改率最低的阳曲县法院从4.49%下降到4.17%。“五四”工作法开始初显成效。
为持续传导压力,让两级法院把提高案件质量,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的审判理念根植于“血液”中,太原中院成立了发改案件点评督导组,各班子成员分赴各辖区基层法院进行了督导。
督导会上,各基层院长分别对该院发改案件的数量、类型、案由等进行了分析,既查摆共性问题,又挖掘个性问题,对2020年发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进行了全方位梳理评析,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下一步如何降低发改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各基层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也就2020年度本部门的发改案件分别从总体情况、原因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汇报,并且由发改案件较多的法官针对个人发改案件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发言,由发改案件较少的法官作经验交流,分享办案心得。
中院部分资深审判业务专家对发改案件的共性、个性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特别是要求法官要牢固树立“两基两性三统一”司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各督导组组长既肯定工作也指出问题,对所督导的法院进行“因地制宜”地进行点评。要求各基层法院要从政治高度和思想深处提高认识。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来抓,落实“五四工作法”,常态化开展发改案件督导点评,做实院长点评制度,压实监督责任,不断提升案件质量;要正视问题,认清不足。针对落后的指标差距,从实际着眼,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对症出招。压实院庭长主体责任,主动监督,依规监督,坚持结果导向,传导压力,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努力实现司法质效、队伍素能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