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立案、审判、执行、鉴定等工作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整治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整治司法权制约监督不力问题。
七、整治司法作风不佳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监督电话:0351-2807688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