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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太原消协 合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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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17 08:29:3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3月1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签订《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太原消协正式挂牌成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

    近年来,太原市两级法院致力于矛盾解纷多元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太原消协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2020年化解消费者纠纷上万件。为切实加强消费纠纷处理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合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便捷、及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百姓权益,太原中院与太原消协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部署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这也是太原中院开展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

    《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23条,对太原中院、太原消协的的工作职责、诉调对接的程序和内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揭牌仪式中,太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剑和消协卞传志秘书长均表示,本次太原中院和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联手就是要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大化实现“一切为了消费者,为了消费者一切”的目标。

    挂牌仪式结束后,太原中院和太原消协的同志们说:“今天的签约和挂牌是我们这项工作的开端,我们要用年终具体的数据来衡量我们的工作。”“我们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各尽其力,为善最乐。”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