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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这份《提示书》给虚假诉讼上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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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22 13:48:21 打印 字号: | |
 “律师XXX是XXX的委托代理人,本院尚未发现律师XXX参与虚假诉讼的证据,本院现提请你局向XXX律师发出提示,在今后代理民商事案件中注意防范甄别虚假诉讼,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维护司法秩序,和法院一同担负起打击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的责任”。
  近日,太原中院向被认定为虚假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主管部门发出《防范虚假诉讼提示书》,文字简短,形式简单,意义重大。这是太原中院就虚假诉讼向代理人的主管部门下发的首份防范虚假诉讼提示书,郑重表明太原中院打击虚假诉讼的信心和决心,传递出太原法院携手相关职能部门和诉讼代理人共同防范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的明确信号,也为根治虚假诉讼开出一剂“良药”。


  2020年10月,太原法院启动长期开展“对内严守审判纪律,对外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工作,先后下发《“严守审判纪律、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工作方案》《关于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检索的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和惩戒虚假诉讼办案指引》等文件,对虚假诉讼行为人采取训诫、罚款、拘留、失信惩戒等制裁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近期已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1起,对其中4起虚假诉讼案件中的9名当事人采取罚款措施,罚款72万元,并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对虚假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未查实有虚假诉讼行为的,向其本人及主管、监管部门下发《虚假诉讼提示书》,提示其慎独、慎微,履行好防范虚假诉讼的责任和义务。




 虚假诉讼是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太原中院将“多管齐下”,继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强化守法自律,完善法律制度,让虚假诉讼没有生存空间,以太原法院人的担当净化诉讼生态,决不让法庭成为“虚假诉讼的竞技场”。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