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全院所有党组织、党员都有主体责任。对党组织来讲,主体责任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对党员来讲,要承担履行党员义务的主体责任,担任党内职务的党员,还要承担党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既要承担履行党员义务的主体责任,也要承担行政职责、党内职责或群团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对非党员领导干部来讲,要承担行政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这是日前经太原中院党组会研究通过印发的《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开篇之语。从1个院党组到32个党支部,从党组班子到支部班子,从党组书记到普通党员,全院438名党员以这份“清单”为标准,成为践诺“入党誓言”,坚决维护党的荣誉和形象的忠实捍卫者。
“《清单》责任明确、目标显明、言辞规范、鼓舞士气,是我院每名党员今后工作的方向指引。作为太原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我将认真履行抓党建职责,深入开展机关党建调查研究,关心干警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扣根说。
《清单》第五部分专门就群团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提出要求,指出“群团组织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所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和院党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机关团委书记段建玮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弘扬正气,激发青年干警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内生动力。”
民一庭法官助理李静表示:“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和有望入额的法官,我将自觉坚守党的纪律,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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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这份长达一万余字的“全覆盖责任清单”成为全院上下热议的话题,也成为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又一个“触发器”。
太原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昌明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落实,为广大干部作好表率、当好标杆。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要求,毫不动摇地把“严”字贯穿始终,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中共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无疑让这些责任清单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激励全体干警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新要求新期待,在践行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