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太原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昌明到尖草坪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尖草坪区委书记卢俊峰,区委副书记、区长田文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俊兵,副区长侯岳一并调研。
在尖草坪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院长详细询问了立案信访和诉讼费一次性退缴工作情况,认真查看了审判法庭和党建工作等场所,分析研究了涉金融案件攻坚、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扫黑除恶、审执质效、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尖草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福平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行案件百日攻坚、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审判执行质效等工作作了汇报。
于院长充分肯定了尖草坪区法院的工作,特别是涉金融案件攻坚的思路、做法、成效值得全市两级法院学习、借鉴、推广。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工作,于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向管理要质量。审判管理说到底就是案件的管理,本质上是对审判权的治理和规范。中院推行的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就是落实中央提出“五大监督制约机制”中最为有效的内部监督。要学深吃透“五四工作法”的内涵精髓,扎扎实实把“五四工作法”“两级三评互动法”落到实处,利用我们的管理平台,打造我们的司法精品,提升我们的审判质效。
二、向管理要效率。审判效率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是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期待。判前五类案件三级监督,判后四类案件质量评查,既是质量要义,也是效率要求。要严格执行案件审限规定,坚决杜绝超审限,特别是隐形超审限案件。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案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依规依纪及时处理。
三、向管理要潜力。时代在变,形势在变,管理也要变。要立足内部挖潜,大胆求实创新,重塑责任担当。要广泛开展“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畅通渠道管道,倾听干警心声,了解干警愿景,解决切身利益,把干警的精气神充分激发出来,把干警创业豪情充分释放出来,打好“翻身仗”,争当“排头兵”。
四、向管理要形象。形象通俗讲就是法院的声誉,是老百姓对法院法官的看法、评价。形象形成于每一名干警言行里,体现在每一件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就是要从每一名干警的着装、言行抓起,从每一件案件、每一件事情管起,把每年全市法院10万件案件审理中涌现出的优秀干警、蕴藏着的感人事迹宣传出去,把案件质量和效率提升上来,我们的口碑就会越来越好,我们的形象就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