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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法院“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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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25 11:41:42 打印 字号: | |

  我们党有一个基本经验,就是在实施重大举措前,先统一思想。太原中院新一届党组秉持我党优良传统,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广泛开展“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把干警的大局观念全面提升,把干警的为民情怀全部夯实,把干警的正义精神全部激发,把干警创业的豪情全部释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打牢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思想基础,充分利用省会城市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才优势,聚焦“两张皮”,打好“翻身仗”,争当“排头兵”,实现诉讼生态、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实现保障大局、服务转型持久的公正高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持久的有机统一。
  共识之一
  制定确立今后五年总体工作思路。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太原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确立了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忠诚、笃学、求实、创优”的工作作风,围绕“四高一提升”(高质效审执、高品质服务、高水平管理、高素能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争当全省法院“素能建设的领头雁、审判质效的排头兵”,全力打好“翻身仗”,重塑太原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率先蹚出一条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共识之二
  全面培树“两基两性”办案理念。即“把住两基、力争两性”。“两基”是基础法律关系和基本公平正义;“两性”是实质性解决纠纷和一次性解决纠纷。把住基础法律关系,就是要善于理清基础法律关系,善于用穿透式思维去发现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寻找真实的法律关系。基础法律关系就是一个案件的“纲”,纲举才能目张,越是复杂的案件,越要理清、把准基础法律关系。把住基本公平正义,首先是寻找事实。寻找事实不仅指法律事实,还要最大限度接近客观真实,每个法官都要知道,用举证规则裁判原本是因无法还原事实而做出的妥协,是不得已而为之,法官还是要尽最大努力寻找客观事实,形成内心确信,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更加真实可靠的公平正义。其次是寻找法律。寻找法律不仅指法律条文,还有规则、道德、公序良俗等,要做价值判断,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寻找法律要先从普通人的视角、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去研判案件,再从法律人的视角去研判案件,如果两者基本一致,那么就可以作出判决,如果两者大相径庭,那么就要再研判,看是否是法律找错了或者对法条的理解出了问题,重新再做寻找法律或者解释法律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情、理、法有机统一,才能不偏离基本的公平正义。力争实质性解决纠纷,就是对于一些非具有典型意义和引导示范效应的一般性民间纠纷,要充分运用多元解纷和调解等手段,尽量通过相对平和的方式进行化解,最大限度地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就是要充分行使释明权,统筹考虑关联案件审理,尽量通过一次诉讼解决相关纠纷,避免当事人陷入程序空转、无效诉讼。
  共识之三
  全面推行“五四工作法”。判前五类案件留痕监督、判后四类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简称“五四工作法”)。五类案件是指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超审限案件及可能存在程序性事项违规的案件。留痕监督管理是指根据五类案件的案情、疑难程度、当事人情况等情形,监督管理可分为三个级别的监督。一级监督为庭长监督;二级监督为分管院领导监督;三级监督为院长监督。监督管理案件要留痕,存入副卷备查。院庭长不能直接改变合议庭的意见,可以提请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院庭长发现案件有应当重点监督情形的,可以根据职责权限直接确定为相应级别的监督案件。被确定为重点监督的案件,应当通过《重大案件(事项)报告卡》进行管理。判后四类案件质量评查是指重点对被发回重审案件、被改判案件、被提起再审案件、申诉信访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质量评查采用“两级三评互动”的模式进行。“两级”指基层法院和中院同时参与评查;“三评”指承办法官自评、基层法院初评、中级法院终评;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的“互动”贯穿始终。判后四类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评定,案件质量评查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案件、二级案件、三级案件。在对判前五类案件、判后四类案件监督评查的同时,还采取了案件点评和通报制度,一是坚持案件点评制度常态化;二是建立被发改案件通报制度;三是建立信访案件通报制度。案件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对于在案件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法审判造成严重法律后果的错案责任,均移送法院纪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共识之四
  长期开展“严守审判纪律,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工作。对内严守审判纪律。切实加强对干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着重对拒不执行、擅自变更上级组织或本级党组作出的决定;着重对打探案情、充当诉讼掮客;不落实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和“三同步”工作要求;不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不执行请假制度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屡教不改;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信息,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行为;着重对法院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在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等违反审判纪律的问题加以监督;着力杜绝法院干警违反审判纪律的现象,切实优化诉讼生态。对外严惩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恶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以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申请执行,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妨害司法秩序,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出于诉讼技巧,夸大其词或提供证据不完备,不如实完整陈述等行为,不宜认定为虚假诉讼。严惩虚假诉讼的措施。一是加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的惩戒力度,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名单,逐步开展与现有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的接轨工作。三是建立律师违规代理案件和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加大惩处力度,纳入黑名单,同时向律协和司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由其主管部门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共识之五
  重点在“八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党的建设上下功夫,解决“忠不忠”的问题。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市法院干警头脑,切实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坚决维护全市审判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全力打造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法院铁军。二是在案件管理上下功夫,解决“管不管”的问题。认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全面准确理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精神,审判权是“独立”行使,但不能“孤立”行使,“去行政化”而不是“去管理化”。审判管理说到底就是对案件的管理,本质上是对审判权运行的治理和规范,要坚决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党的领导监督(党委、党委政法委、党组)、政法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监督、政法各部门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智能管理监督等“五大制约监督机制”,实现从监管决定权走向监管建议权,从直接监管走向间接监管,从无痕监管走向有痕监管,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统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三是在公正审判上下功夫,解决“公不公”的问题。案件审判公不公,案件质量高不高,依赖于两个方面,法官自身能力高不高、修养高不高,审判管理水平高不高。审判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院庭长管理水平的高低。各类司法人员不缺乏智慧、方法和能力,缺乏的是勇气、正义和责任。理念树立了,公正就上来了。全市两级法院要树立“一审尽责、二审担当”理念。二审法院要树立“应维则维、当改则改、能调则调、能改不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纪要(第1期)》62条制度措施,切实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能,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解决“快不快”的问题。提高审执效率坚决做到以下几方面:要激活刑诉法、民诉法规定的多层次审判体系;要探索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二审程序简化审等机制办法;要创新开展诉前鉴定、批量审理、格式化文书机制;要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坚决杜绝超审限,特别是隐形超审限;要健全完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机制。五是在司法公开上下功夫,解决“透不透”的问题。要用好现有的“四大公开平台”,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五个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实行《审判执行白皮书》发布常态化运行,把法院审判执行成果与政府、社会分享。要进一步加大智能开发应用力度,为司法公开提供技术支撑。重点要在对当事人公开上下功夫,特别是对长期未结案件的公开,主动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和法官工作情况,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当事人满意了,社会就满意了。六是在廉政建设上下功夫,解决“廉不廉”是问题。在廉政建设上,全市两级法院今后要做到“六个常态化”:实行院领导接访案件常态化。院领导要重点关注信访案件,通过接访来发现问题。院领导接访要形成接访纪要,院长来信要一律录入信访系统,留痕监督,跟踪到底,督促到位;对生效案件、执行完毕案件的当事人随机回访常态化;对长期信访和长期超审限案件“一案双查”常态化;对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检查常态化,每月底院庭长要把本月本庭案件过问情况报告给纪检监察组,实行“零报告”制度;对工作日中午饮酒、出入高档场所检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七是在新闻宣传上下功夫,解决“彰不彰”的问题。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法治宣教是暖人心的司法”理念,把“僵硬”的法律事实换成法治故事讲出来,把“理性”的判决书换成鲜活的情感故事讲出来,去启发人、教育人、感化人、温暖人,让人产生共鸣,提升审判境界,发挥法治的教化作用。充分发挥好信息、简报、报纸、电视台、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微电影、小视频、动漫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开展录播、直播、转播,构建打造太原法院融媒体矩阵。八是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解决“久不久”的问题。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事。无论党务、政务、警务,还是审判管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立案、信访各部门、各团队都要建立自己的规章制度,都要有自己的创新举措,都要通过制度固化下来,将制度建设贯穿在各项工作当中,用制度把经验做法固定下来,把举措成效串联起来,把制度优势发挥出来。 
  认识决定高度,行动成就未来。太原中院新一届党组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始终保持争创一流的志气、奋发有为的锐气、昂扬向上的朝气、迎难而进的勇气,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党的事业奋斗,为人民福祉奋斗,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太原新篇章奋斗。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