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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法院共商人民法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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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13 09:38:25 打印 字号: | |


   “小店区法院平阳法庭每年审理1300多件案件。”
  “希望单独设立交通巡回法庭。”
  “迎泽区法院桥东法庭案件量每年递增20%。”
  ……
  为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作用,10月10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一行7人在太原中院,围绕人民法庭的优化布局和实质化运行召开专题座谈会。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于昌明参加。
  会上,翟瑞卿副院长传达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工作部署,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随后,太原10个基层法院院长依次汇报了辖区人民法庭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与会人员就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听取汇报后,翟瑞卿副院长指出,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人民法庭建设要基于整个法院的民事案件进行整体布局规划,考虑办公场所、人案比例和实体化运行等方面因素,在设置上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今年年底全省将实现人民法庭的省域优化布局,不断完善基层法庭功能,提升基层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省高院民事审判庭、行装处、人民法庭指导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雪松和全市10个基层法院院长及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