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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第一政治督察组督察太原中院党组动员会召开 省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孙洪山作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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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14 10:58:17 打印 字号: | |

     9月10日,省法院党组“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专项政治督察第一组督察太原中院党组动员会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法院党组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洪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孙洪山同志指出,政治督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开展专项政治督察的目的是大力推进全省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提升队伍素能和司法质效”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政治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推动《山西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以下简称《三年规划》)重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促进法院系统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切实做好政治督察工作,孙洪山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政治督察工作
    以政治督察为契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太原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
    二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自觉接受督察监督
    以对党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坚决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围绕我省转型发展需要,结合省委政法委开展的“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最高法院司法巡查任务和省委政法委对太原中院政治督察和专项执法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省中院院长工作会议要求,强化整改落实,补齐短板弱项,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三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配合政治督察工作
    支持配合政治督察工作,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太原中院党组要坚决落实党规党纪要求,积极支持配合督察工作,中院党组“一班人”要带好头、做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本着对党负责、对司法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向督察组汇报工作,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情况,为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创造条件。
    孙洪山同志强调,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强化领导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政治责任;各级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尽职意识,扎扎实实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各级法院广大干警要切实强化廉洁意识,严守法纪底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人;各级法院要强化制度意识,严格约束司法行为,确保司法权正当有序运行。
    会上,政治督察第一组组长杨燕红通报了督察任务的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指出此次政治督察将聚焦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等五个建设,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讼服务集约化建设推进情况和运行效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个人情况、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察。
    太原中院党组书记于昌明代表中院党组表示,开展政治督察是推动我市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两级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法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和孙洪山院长的讲话精神上,把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和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体干警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报告工作,反映问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配合专项政治督察。两级法院党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把省法院党组政治督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作为边督边改主要内容,举一反三、深挖细查。要把政治督察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与抓好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服务转型发展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太原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新发展,努力为我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动员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太原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省法院审务督察局局长、省法院党组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魏晋忠、政治督察第一组副组长陈升和全体成员,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近三年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全体行政事业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副科以上行政事业人员在分会场参加。
    会后,政治督察组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