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太原中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干部职务任免决定。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应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康建斌宣读市委关于于昌明、侯晓东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于昌明同志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免去侯晓东同志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太原中院党组书记于昌明作表态发言。
省高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郭东升出席会议,太原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段培林主持会议。
于昌明表示,坚决服从省委的决定,衷心感谢省委、省高院和市委的关怀和信任。我一定对党忠诚、勤奋敬业、恪尽职守、干净务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将倍加珍惜省委、省高院和市委的信任和重托,倍加珍惜全市法院干警的厚爱和期望,决心在太原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中院班子的同心协力,依靠老领导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依靠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的智慧和力量,接好太原中院的“接力棒”,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太原法院的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于昌明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是太原中院十分关键的时期,我们肩负着太原中院建设和发展的光荣责任,也肩负着净化政治生态和优化诉讼生态的政治责任。为此,我提出以下五点与大家共勉:
一、始终讲政治。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始终循法治。要培树司法理念,坚持用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讲究司法方法,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追求司法效果,既要从专业角度思考,还要从常人的思维思考,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始终有情怀。要树牢人民史观,充分认识到,我们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是人民的勤务员;增强群众感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这样,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才能不断提升;坚持人民至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博大胸怀和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克己奉公、不负人民。
四、始终敢担当。要勤于学习,只有学习,才能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一系列挑战,迎难而上,奋勇向前;创新创优,把研究和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突破口,思想再解放、创新再大胆;对标一流、学习一流,高起点谋划工作,高质效司法,高品质服务,高标准要求,高素能建设。
五、始终守底线。要整肃纪律作风,按照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专项执法巡查反馈时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各项警示教育活动,扎扎实实找问题,扎扎实实抓整改,实现全市法院干警纪律作风显著提升;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加强廉洁自律,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魏民指出,这次市中院主要负责同志职务的调整,是省委、市委和省高院党组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以及市中院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在通盘考虑、慎重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和省高院党组对太原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与关心厚爱。我们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服从组织决定,推动全市审判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魏民指出,近年来,市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和改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带领全院干警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申诉信访制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
于昌明同志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强,工作务实、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待人真诚、作风正派,能够严格自律、以上率下,考虑问题周到,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强,善于应对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先后在阳泉、晋城等地任职,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希望于昌明同志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扬成绩、接续奋斗,尽快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同时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带到太原,团结带领全市法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谱写新篇章。
魏民强调,我代表市委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政法机关的政治本色。司法审判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强化政治意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党的领导;强化大局意识。
二、狠抓整改,强化监督,推动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要把督察巡查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总结汲取教训,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聚焦重点,把握关键,切实发挥新时代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省城示范引领作用,率先蹚出司法服务保障新路径。聚焦“三零”创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聚焦扫黑除恶,坚决打赢收官之战;聚焦服务中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管应时代表省高院党组指出,侯晓东同志担任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和改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带领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申诉信访制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作出了较大贡献。
管应时介绍于昌明同志的基本情况时,希望太原中院在以于昌明同志为班长的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把太原法院工作推向前进。
管应时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太原中院党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会议传达、研究部署、调研督导、考核核查闭环工作机制。深入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扎实开展好“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用坚定的政治自觉指导审判实践,以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践行“两个维护”。
二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新的太原中院党组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于昌明同志作为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主动监督、提前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狠抓督察巡查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履职,优质服务保障大局。
要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实施好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全面推动两级法院工作提质增效。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队伍,强化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庭长正确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相关制度。健全办案流程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审判执行流程,加强案件质效管控,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善于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所有案件都能够坚守法律底线、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有序。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其他市管干部、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