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省高院、太原市司法局、太原仲裁委、太原中院联合召开了仲裁与诉讼、执行工作座谈会。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有会主持会议。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凌宇,四级高级法官刘涌,法官助理雷杨花、刘东梅;太原市司法局局长张彤,副局长程莉,司法鉴定仲裁管理科科长杜玉洁;太原仲裁委员会审查组成员罗锁堂、郑肃,秘书处副秘书长李鹏,秘书处党支部书记吕红丽,秘书处副秘书长郑春、郝敏怡;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贾春生,民四庭庭长李瑜,副庭长刘平则、申延艳和相关审判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省高院凌宇庭长介绍了本次会议的目的及必要性,并就全省法院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情况作总体介绍。近年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多个文件,就如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提出要求。他指出,在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本次座谈,共同形成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为建立工作对接协调机制打好基础;在审理案件时要讲政治讲大局、讲事实讲法律、讲化解讲效果;在审查仲裁裁决时,要重点把握仲裁程序瑕疵与程序违法。同时要求,仲裁委和人民法院要注重队伍素能建设,通过提高裁审能力,规范裁审程序,提高裁审水平,有效监督支持仲裁工作,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太原市司法局张彤局长,太原仲裁委李鹏副秘书长,太原中院执行局贾春生副局长、民四庭李瑜庭长分别对近年仲裁案件裁决、监管、执行、司法审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其他与会人员就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执行工作实务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本次座谈会,对案卷对接、重新仲裁等问题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太原中院任有会副院长强调,此次座谈是司法局、仲裁委、两级法院畅通协调协作渠道的有效方式,是我们进一步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从诉源化解矛盾的积极尝试。今后我们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做好裁审沟通,互通有无,加强理解,实现司法局、仲裁委、两级法院联动,规范人民法院行使仲裁司法审查权,依法执行仲裁裁决,支持仲裁在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纠纷发挥应有作用,努力营造支持仲裁的司法环境,保障和促进仲裁公信力的提升。会后,我们将对本次座谈会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总结梳理,进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仲裁更好发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服务大局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