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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发展大局 为复工复产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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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 鹏  发布时间:2020-04-03 08:40:09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在国家和人民群众需要有效司法保障的关键时刻,必须担当起司法者的庄严责任,全力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复工复产再提速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以此全力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进一步呈现向好态势,各地企业和人民群众复工复产进程加快。在此关键时刻,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提高司法效率、提供法律指导、便民利民等多方面积极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无疑有力推动了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促进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积极主动作为是指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回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强调的是法院和法官如何积极履行职责,顺势而为。而更深层次上的积极主动作为是法院着眼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大局,主动为大局服务,提升司法效率所做的积极努力。积极主动作为与司法的被动性,也就是传统意义上认为的“不告不理”等司法的程序性规定并不矛盾。相反,在不违反司法的被动性原则的前提下,法院和法官克服一切困难积极主动提高司法质效有利于促进政治经济社会进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积极主动作为是人民法院服务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今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之年,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巨大战略机遇期,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需要人民法院提供强大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始终坚守的政治原则和司法理念,在国家遭遇重大疫情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正是人民法院、法院干警挺身而出,实践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关键时刻,法院干警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尽最大努力为国为民服务。能动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企业和劳动者恢复有序的生产和工作,有利于为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