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1月27日,太原中院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为遵循,以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重点,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序开展,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领导组织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为组长,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段培林为常务副组长,以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太原中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并下设人员管控组、宣传舆论引导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同时明确了主要职责。
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目前首要任务。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进疫情发展动态及上级指示精神,实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组织落实。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抓,掌握人员情况,主动向分管领导上报工作进展,严格落实各项指示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各部门联络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将数据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同时立即上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抓好重点工作。1.加强值班值守。全院干警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值班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信息搜集、问题研判和情况上报。2.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制定方案,就网上立案、延期开庭、执行等工作情况及时发布公告。要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电话等平台办理业务,不得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庭或者接触当事人。3.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要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对疫情发展期间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安排好审理工作。
三要坚持群防群治。1.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要全面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公共聚集活动,减少或避免聚餐、旅游、外地探亲、走访等活动,避免到影院、超市、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具体行动遏制疫情扩散蔓延。2.切实减少公务活动。近期有部门会议或者出差的,一律取消或推迟,确需组织会议的,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后报院长批准。3.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全体干警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口罩文明”,进入办公大楼,人人配戴口罩,坚持内防感染、外防输入,切实维护院里正常的办公办案秩序。
四要加强督办落实。全院干警要树立高度的自觉意识,维护大局,不传谣不信谣。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做好人员管理和数据上报。院疫情防控办公室将对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在疫情防控中传播谣言的、信息上报中迟报、瞒报、漏报的,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