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副县级领导汪志宏、执法检查科负责人苏智淙等一行4人莅临太原中院,专项执法检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雪松作工作汇报。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21日,适时出台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组,工作细化为9条重点措施,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汪志宏指出,太原中院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出台有效举措,深入推进“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延伸司法职能。他强调,要强化平等保护原则,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公开公正公平参与竞争;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特别是知识产权案件;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结合审判实践和典型案例,及时针对性对民营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力度,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
周雪松表示,全市法院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全程依法保护,切实为太原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科相关人员及太原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