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安排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成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安排。坚持党的领导,是《决定》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高度谋划法治,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践行法治,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的科学论断,开辟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实证明,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围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把《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安排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成果。
二要坚持履职尽责,准确定位和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担当。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决定》围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出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有序参与司法,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引导全体人民学法崇法遵法守法,真正让人民群众从法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权利自由中实现当家作主的地位,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着眼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
三要坚持担当作为,着力推动和实现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的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决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审判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等一系列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监督、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必须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谋划和落实审判体系创新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促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人民法院审判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必须不断强化使命担当,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参与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四要坚持统筹组织,切实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决定》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一个举旗定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好文件,是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并总结国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决策咨询;强化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及深化司法公开等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体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切实增强制度意识,着力建设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思想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