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太原中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周学习例会,学习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明要求、定规矩,部署安排下一步纪检监察工作。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文江主持并讲话。
会上,监察室主任李俊领学了《太原市纪委监委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和省纪委有关要求任务分解方案》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随后,赵文江组长对近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点评,对下一步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纪委通知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整治“四风”工作,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工作措施》、太原市《关于着力精文减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若干措施》和《太原市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监督问责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中央纪委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审查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部分予以单列的要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常规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赵文江组长强调:
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没有的要建立起来,有的要执行起来。坚持来文逐级批阅、文书收发有签字、信息回复要及时、严格请销假等制度。
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找准短板弱项,分析投诉情形,梳理研究总结,推进工作落实。
三要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立规矩亮旗,破坏规矩亮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查处工作成效。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更高更严标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