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太原中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太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雷学义宣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任职通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主持并讲话。
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雷学义宣读市委关于李雄飞同志任职的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周雪松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李雄飞同志任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周雪松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雄飞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雄飞副院长表示,非常感谢市委的信任和关心,感谢侯晓东院长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竭尽全力,扎实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努力做到: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强化责任职责,全力做好工作
按照院党组的分工,全力协助侯晓东院长开展工作。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做到情况明、思路清,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坚持踏踏实实干事,用自身的率先垂范团结带领分管部门干警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分管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公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竭尽全力、顽强拼搏,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期待。
三、坚持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时刻严于律己,切实增强慎独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勤政务实、秉公用权,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确保勤政清廉。
侯晓东院长代表院党组对市委的任命决定表示坚决拥护,对市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李雄飞同志的任职表示祝贺。
侯晓东院长指出,李雄飞同志长期在中院工作,政治立场坚定,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功底和较高的审判实务水平;组织能力强,具有较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实践、全力组织全市法院执行攻坚等重大工作中,组织工作的能力表现尤为突出,成效显著。
侯晓东院长希望,要尽快转变角色,加强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的学习,把学习作为毕生的追求;要增强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廉洁自律、做好表率,不断把好干部标准作为自身的追求和修养,做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特别要紧紧抓住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提高自己统筹领导方面的工作能力,在狠抓审判执行质效提升方面,作出自己积极的探索和贡献。
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李海河,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中层正职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