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太原中院组织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宪法宣誓。受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的委托,市纪委监委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郭昕作集体廉政谈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征平主持。
郭昕组长强调: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站位,自觉从政治和大局上看待和把握,提高政治警觉性和政治敏锐性,把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更大成效回报党中央、省市委要求和人民期昐。
二、带好班子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履职尽责的带头人。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党章和党纪党规教育;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强化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扎紧制度的笼子,针对部门工作的短板,深入查找剖析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大力改进工作。
三、紧绷纪律之弦,不越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做维护纪法的护林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办案中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方式早打招呼、早纠正,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五个必须”,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做到不越政治底线、不踩政策边线、不碰纪律红线、不越法律高压线;牢固树立清廉过节的意识,增强遏制节日腐败的自觉,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吕征平主任强调:新任职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组织领导、工作管理、司法业务钻研钻透,把从严治党抓到底、抓出成效;尽快适应新岗位新要求,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担其责,立足岗位实际,用心想事、真心谋事、尽心干事。希望新任职干部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牢记职责使命,团结所在庭(局)全体干警,尽心竭力履职,奋发有为工作,脚踏实地做事,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为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作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任职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切实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决做到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清廉,不辜负党组织和法官干警的期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新的业绩。
随后,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雪松领誓,部分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12月27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雪松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雄飞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剑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 卫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文皓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裴宪武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晓宇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玉根为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
刘 光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景铜柱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治国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 瑜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 琍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高保民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康翻身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陈荣克、张建农、刘三娃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 旗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文华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改玲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康翻身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贾 仑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文皓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高保民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郭立新的太原市少年法庭庭长职务;
徐治国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雄飞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 辉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玉根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张 康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 剑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裴宪武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 光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 卫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景铜柱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杨晓宇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田春圃、郭秀华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