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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松同志任太原中院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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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14 10:32:56 打印 字号: | |
  12月12日,太原中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太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雷学义宣布市委任职决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主持并讲话。

  会上,雷学义副部长宣读了中共太原市委《关于周雪松同志任职的通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周雪松同志任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周雪松同志表示,感谢市委的信任,感谢侯晓东院长和所有同志的大力支持,使自己肩负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在今后工作中,将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锤炼党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锤炼党性、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廉洁自律。

  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任务,面对决战决胜执行难的关键节点,要迅速进入状态,全力以赴工作,不满足、不懈怠,勤勉敬业、奋发有为。

  三、找准站位,抓好落实。要按照院党组的分工,协助侯晓东院长抓好分管工作,在分管的范围内承担主体责任,尽职尽责,既抓好分管又胸怀全局,和院长同心,和班子同向,和全院干警同道,竭尽全力,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期待。

  侯晓东院长代表院党组对市委的任命决定表示坚决拥护,对市委组织部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周雪松同志的任职表示欢迎。

  侯晓东院长指出,周雪松同志在基层工作为我市法院建设发展认真履职尽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周雪松同志具有丰富的法院工作经验,相信回到中院任职后,一定能够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发挥审判管理的资历特长,为中院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太原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副处长李海河,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中层正职人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