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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诉讼服务如何“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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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0-17 09:50:1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服务转型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水平,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有更多获得感,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上级法院的部署安排,我院全面开展了诉讼服务“最多跑一次”落实推进工作,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实现了诉讼各环节的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切实做到立案受理不推诿

  提高素养倡导担当,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对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对不属于我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的法院递交材料;对缺少诉讼材料的案件,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减少当事人诉累;对法律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准确的解答。

  二、切实做到接待方式零距离

  提高文明接待水平,完善立案服务工作流程,推行“互联网+立案”的高效便民措施,开通了网上立案平台,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案件材料的递交;继续拓展法院微信公众号功能,利用互联网平台更好的促进审判活动公开,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三、切实做到软硬件建设人性化

  充分利用软硬件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在诉讼服务大厅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叫号机、自助查询触摸屏的作用,全面覆盖诉讼事项。公开职能,在触摸屏上公开法院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办案人员名单和办公电话等;公开审判信息,将案号、案由、办案程序、承办人、开庭信息、期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理上诉、申诉的范围和期限在自助查询机上予以公开,当事人验证身份后即可通过自助查询机自助查询;公开服务流程,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诉讼费缴纳办法、起诉须知、诉讼举证指南、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等信息,在电子触摸屏上公示法庭分布图、法官提示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宣传架上新增各类案件举证须知宣传册、网上立案操作方法图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规定、诉讼风险提示、上诉须知等手册。

  四、切实做到各部门沟通无障碍

  加强了内部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做好案件移转工作,提升服务效率。认真登记所有来信来函,并及时交办、转办和办理;及时取送上诉案件,坚决不让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滞留;规范法官约见工作,及时公开案件审判流程,保证办案流程节点短信提示服务及网上查询服务畅通,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下列诉讼服务事项的办理 “最多跑一次”:

  1、案件查询咨询

  2、登记立案

  3、诉讼费用收取

  4、诉讼费用退还

  5、材料收转

  6、案件公告

  7、判后答疑

  8、执行案件程序性事项

  上述诉讼服务事项,均可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其中案件查询咨询须提供有效证件;登记立案须提供立案材料;诉讼交费须提交收费通知、诉讼退费须提交退费审批表、执行案件程序性事项须提供有对应案件材料。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