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太原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推进会召开。这是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全面进驻我省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边督边改、强力深入推进的形势下,总结分析阶段性工作,明确细化工作标准和任务要求,部署推进专项斗争。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段培林讲话,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韩利民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步安排,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别就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审判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办理黑恶案件的指导工作要求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步工作作了讲解和安排。
为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段培林副院长强调:
一、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把边督边改落到实处。认真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在工作中切实做到边整边改、立说立行,以更坚定的攻治态度和更浩大的斗争声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向纵深发展。
二、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做到既不上纲上线、随意拔高定性,也不随意变通、降格处理,对黑恶犯罪案件既要做到快审重判,又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事实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
三、要加强联络协调,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办案质量。树立起高度敏感的政治意识,对黑恶案件定性充分研究,形成共识,确保案件审判效果。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会同检察院、公安机关研究建立案件联络会商机制,形成办案合力,确保办案质量。
四、要结合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完成好刑事审判年度工作任务。对照集中整肃“八查八整”的要求,合理安排任务分工,科学调配审判资源,既要确保黑恶犯罪案件依法得到快审快判,也要保证刑事审判其他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刑事审判年度工作任务。
中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能机构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和专项斗争的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庭长、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