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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太原中院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 强化工作机制 全面优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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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28 09:14:17 打印 字号: | |

8月27日下午,太原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侯晓东主持并讲话。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段培林,传达学习省委骆惠宁书记“十个进一步”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民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委会专职委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韩利民介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汇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情况;讨论《市中院、市检察院关于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协调沟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会议在传达学习省、市会议精神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深挖和处置,进一步强化薄弱地区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将政治站位再提高,线索核查再深入,案件质量再提升,“打伞断血”再加码,行业监管再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再筑牢,宣传发动再广泛,督导检查再加大,以更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有力的措施迅速补齐短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进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专项斗争部署要求,会议强调:

一、要形成规范全面的长效工作机制。两级法院要深化健全开展专项斗争的组织运行机制,完善完备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夯实各类台账资料管理,压实筑牢制度性工作和基础性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二、要建立严密的法检联动协调机制。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法律要素严的系统性审判工作。我们必须与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特别是与检察机关,建立紧密畅通的协调联络机制,发挥协调机制的实效性,助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

三、要全面优质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按照省委骆惠宁书记“五个全部”和“十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严格的依法办案,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八个再”的部署要求把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做实做好,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能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参加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