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太原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传达学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研究健全完善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加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侯晓东主持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段培林提出工作部署意见。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深入宣传发动,拓宽宣传途径,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做好教育引导,加强队伍建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全市法院的实际,我院已经出台3类9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确立了领导机构,规定了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推动全市法院形成“全院、全员、全面”开展专项斗争的整体态势。
会议强调,要在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持久广泛深入地开展各项工作。要研究制定规范统一的标准,工作高质高效、井然有序。要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全面加强两级法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检查,认真进行阶段总结和分析,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成效。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将依法办案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