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宣讲方案,5月31日,市中院、市检察院在市中院大法庭召开《宪法》和《监察法》宣讲报告会。市纪委监委第四执纪监督室主任尹浩瑞作专题宣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晓东主持并讲话。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参加。
尹浩瑞主任围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修订《宪法》和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定位,《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主要条文作了全面解读;重点围绕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机关的权限、监察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作了深入讲解。
他强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每一名公职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学懂弄通、真学真用,敬畏法律、敬畏权力,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我市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不断贡献力量。
侯晓东院长主持宣讲时指出,听取尹主任的宣讲后,大家对《宪法》《监察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侯晓东院长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监察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务任务。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学习宣传贯彻好《宪法》和《监察法》,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依法治理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深刻领悟法治精神,紧紧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精神和各自的工作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实践结合起来,以《宪法》和《监察法》的有效贯彻实施,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要学深《宪法》《监察法》,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学以致用。
要多形式、多层次、多频次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再学习、再认识、再深化、再提高,做到学用结合,融会贯通,真正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充分发挥贯彻执行《宪法》《监察法》对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蝇贪”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的指导、促进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经济社会创新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精心组织,扩大宣讲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要以尹主任的宣讲为契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的热潮,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营造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捍卫《宪法》权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所有依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懂法规、明戒惧,知敬畏、守底线,真正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同时,要把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纳入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和领导干部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主题宣传,凝聚学法用法的思想共识,为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