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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审判工作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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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26 09:40:00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省高院邱水平院长作重要讲话,政治部主任杨霄宣读表扬决定。太原中院行政审判庭、杏花岭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作为先进集体,太原中院行政庭法官刘栋、迎泽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黄志、晋源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治魂、万柏林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继红作为先进个人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张康代表先进集体作了题为“加强协调互动联系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介绍。

  近年来,在市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行政审判工作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政审判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审判质效水平。在行政案件数量常年位居全省各中院首位并屡创新高的情况下,2017年审理行政案件508件,结案率达到99.21%,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审判质效任务,创造了行政审判的新记录。

  为正确处理“监督权力与保护权利”的关系,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中院行政审判庭主动作为,积极履职,通过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联系,努力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一、积极发挥审判职能

  连续六年发布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12次,向各级政府部门和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20余份,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主动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化解行政争议20余次,妥善处理复杂敏感案件,服务省城经济发展,保障城市建设顺利实施。案件调解撤诉率由2016年的10.3%上升到2017年的12.4%。

  三、完善创新工作机制

  创建“行政应诉通报反馈制度”,推行“法务联络员制度”,主动协调市政府和监察部门,建全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已由2017年的不到10%提升到目前的将近50%。

  四、加强对下审判指导

  创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季度案件交流平台”,以审委会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审判指导意见,统一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实现了全市行政审判“一盘棋”。“投诉专业户”段某某滥用诉权一案入选山西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太原中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和行政案件审判繁简分流试点法院,全体行政审判人员一定顺应司法改革需要,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总结经验,勇于探索,积极作为,努力开创行政审判的新局面,为实现全省行政审判“上水平、创一流”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