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0496件,同比上升8.74%,占全省受理案件总数的16.32%,审执结61976件,结案率87.91%,同比分别上升20.55% 、8.61%,受案数、审执结数、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1674件,审执结11247件,结案率96.34%,同比上升 8.43%。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97件,增长45.93%。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省城安全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51件,审结7129件,审结率95.68%,同比分别增长0.61% 、6.32%、5.15%。其中,市中院受理2414件,审结2400件,审结率99.42%。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案件1441 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01人。持续深化打黑除恶、推进治爆缉枪、铲除黄赌毒“三大战役”专项活动,审理涉黑、涉枪、涉毒等案件756件901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26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净化政治生态,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58件400人;其中,市中院审理33件38人。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233件594人,涉案金额共计121.1亿元,受害群众多达3.41万余人。依法对1040名罪犯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对指控证据不足的8案 8人依法宣告无罪。对有悔罪或立功表现的1099名服刑人员,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审结未成年人犯罪一审案件56件119人。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振兴发展。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0088件,审结35841件,审结率89.41%,受理数、审结数、审结率同比分别上升4.35%、20.24%、11.82 %。其中,审理一审民事案件21563件,审结19866件,审结率92.13%,同比提高10.58%。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6151件,审结医疗、住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等案件4071件,审结金融借贷、民间借款等纠纷案件6523件,审结涉土地承包、流转以及农民工工资、农资买卖等纠纷案件1920件。市中院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404件,审结6213件,审结率97.02%,同比分别上升8.45%、24.28%、12.36%。审理知识产权案件461件,其中著作权104件,商标权220件,专利权69件。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企业重整,审理破产案件45件。全市法院积极推广法官工作室、行业调解、社区街办、律师参与等成功经验做法,调解和司法确认诉前民事纠纷5200余件。全市法院案件调撤率36.18%,部分基层法院达44.19%。
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理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220件,同比下降12.98%,审结1190件,审结率97.54%。坚持为大局服务意识,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33件。建立实施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制度措施。全年发出司法建议和审判指导意见10份。2017年行政机关败诉率10.4%,与2015、2016年度相比连年下降,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26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赔偿金额94.05万余元。审理司法救助案件118件,救助金额322.64万余元。
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执行攻坚。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9287件,执结16007件,执结率82.99%,同比分别增长19.27%、16%、7.16%,标的额20.38亿元。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9件,标的额627万余元。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329件,执结 1196件,执结率89.99%,同比增长4.26%,标的额3.5亿元。执行指挥中心、网络司法拍卖、执行查控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等信息化应用逐步完善。全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545人,限制高消费和出境590人,罚款355万余元,司法拘留145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5人,拒执罪判处7人。
充分发挥审级监督作用,确保有错必纠。全年受理二审案件6264件,依法改判790件。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05件,审结201件,改判、部分改判66件。市中院完善信访维稳机制,全年处理群众来信629件,接待来访群众6137人次,初信初访化解率98.5%。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涉诉信访维稳工作,荣获最高法院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先进集体。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能力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学十九大精神,做合格党员;学优秀法官,创一流业绩”等专题活动。采取集中调训、交流研讨、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全市法院全年600余人次参加各类教育培训。16个先进集体、44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或省市级表彰。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狠抓廉洁执法、公正执法。全年查处违纪案件4起12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约谈5人,通报批评2人。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深化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阶段性成效显著。
司法责任制逐步完善。全市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审判团队组建、法官职务套改、补充入额、书记员转录等工作全部完成。市中院相继出台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14项改革制度措施340余条,配套出台了审中监督、院庭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第三方评估监督等制度措施。全市法院在完成员额制改革,法官人数减少32.32%的情况下,结案数量比去年同期提升20.55%,结案率同比提高8.61%,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29434件,显现出司法改革的积极成效。市中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三项规程”改革试点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对我市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司法公开更加深入。不断强化司法公开理念,以信息化助推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发布审判流程信息7万余条,互联网庭审直播1882次,裁判文书上网100962份,均居全省首位。市中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点击观看直播人数631万人次,位居全国中级法院前10名,被评为2017年“全国优秀直播法院”。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大活动、审判工作等信息,传播司法正能量,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完善。积极完善和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诉讼引导、案件查询、3D导航、自助立案等“一站式”便民系统全面应用,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达到97.5%。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为特困户、特困企业等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全市法院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1945.57万余元。
四、以实现“智慧法院”为目标,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全市法院坚持规划、建设、应用、管理、运维、安全“六同步”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市中院新审判法庭投入使用,41个科技数字化法庭全部建成,配套完善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证据展示等系统。建设完善了信息数据中心、庭审实时监控、审判动态监测等功能系统,实现了两级法院数据和音视频统一集中管理调度。完成了辖区两个看守所、四个监狱远程提讯审判系统的建设应用。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达到99.01%。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己进入快车道,为力争二到三年跨入全国省会城市法院信息化第一方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各项工作
全市法院始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改革和执行工作情况,办结人大信访督办案件4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10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400余人次,评查案件50余人次24件,走访听取代表意见建议50余人次,对120余件意见建议予以认真办理回复。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120件,支持3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通过举报平台、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络微信等多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监督。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和“五个扎实”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的要求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工作“上水平、创一流”。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新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永葆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二、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奋力谱写省城法治发展新篇章
牢固树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善治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加大保障民生、环境资源和涉军维权保护力度,加快涉军停止有偿服务项目案件审理。进一步优化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完善审判责任制运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明晰审判权责,健全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制度机制,强化审判监督、错案追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家事审判方式、执行制度改革,提高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四、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创新应用信息技术新成果,及时改造升级基础设施,加快提高司法人工智能应用能力,不断完善智能审判支持、辅助办案系统,引申“四大平台”功能,拓展和构建快捷便利的移动服务体系,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司法管理提供更加智能化服务,促进公正司法和审判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
五、牢固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全面改进司法作风
进一步牢固树立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持主动报告工作,专项汇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活动,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对审判执行工作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各类议案、建议。进一步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