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30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少年法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书记员管理处、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案件质效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处、新闻宣传处。
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法官培训中心、法庭科学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法警训练中心。
二、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职务
我院共有审判委员会委员17名,分别为:
于昌明 党组书记、院长
侯晓东
樊利明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魏佩芬 副院长
李雄飞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 康 党组成员、副院长
景铜柱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晓宇 专职委员
张顺军 专职委员
赵 琍 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贾 仑 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 剑 立案一庭庭长
刘 卫 立案二庭庭长
刘 光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冯云昌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四民 环资庭庭长
贾春生 审判监督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