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14天的培训?太原法院为提升审判质效放大招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5-10 09:48:4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太原中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试点工作领导组“试运行、抓培训、演示好、出成果”的四步走试点工作思路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工作深化方案(试行)》时间表安排,为促进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全员、全流程全面一体化应用常态化,尽快推进电子卷宗试点工作成果转化,并实现 “律师网上阅卷、电子签章、网上立案”三个重点目标,日前,太原法院组织开展了全员、全流程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培训,14天分期对太原中院及两个试点基层法院400余人展开培训。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此次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参训人员切实学懂弄通、掌握操作技能,太原中院成立了以侯晓东院长任组长的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培训专项领导组,全面组织领导此次培训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确保技术支持、人员管理、监督考评等各项保障工作的落实。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聘请5名专业技术人员,精心制作了培训PPT,图文并茂,模拟场景,一庭一班,从立、审、执三大块32个节点进行培训讲解,手把手全流程辅导,实际应用操作,从技术上充分保障培训。

  二、领导带头,全员参训

  按照试点工作领导组要求,从院庭长做起,要求分管领导和庭长不论是否入额必须参加所在庭室的培训,必须率先垂范、带头熟悉和应用系统,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全员熟练掌握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此次培训共有8名领导和15名庭长参加培训,侯晓东院长参加了第一期的培训,全程认真听取授课老师讲解,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作风上为全院干警做了表率。其他领导和普通法官、书记员同样作为培训学员,同样的培训内容,同样进行签到、同样参加考核,切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各业务庭室负责人除参加培训外,作为本部门培训召集人,负责召集、清点参训人员,并克服工学矛盾,及时调整人员培训时间,确保了全员参训。

  三、监督考评,确保效果

  为保证培训会风会纪,提高培训质效,根据培训领导组安排要求,纪检监察组全程对培训期间会风会纪、作风纪律进行督察,随时进行情况通报。为彻底解决不会用、不愿用、不想用的问题,培训考核采取个人自评与教师评价、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模式,集中培训和一对一辅导完成后,由本人对自己学习内容领会程度和应用操作熟练程度进行评估、签字,自评合格的报请技术人员验收。由技术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个人自评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由培训老师、技术处负责人综合评定并签字,三方签字视为考核通过,未通过的人员继续参加培训和辅导,直至学会为止。

  通过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培训,法官和书记员已经基本掌握全流程深度应用操作。目前,太原中院正在选定试点业务庭(室),着手电子签章、网上证据交换及网上立案等关键性应用的推广,着手研究打通网上缴费通道,全面推进立案便捷服务延伸。同时依托与律师协会的合作平台,与相关律所协调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证据交换和网上阅卷,力争取得突破,并逐步实现全面应用。
责任编辑:秦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