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太原两级法院立案工作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会议在市中院召开。两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分别汇报当前立案工作、纪律作风专项整顿等情况,及其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晋虎讲话,并对全市法院今后的立案工作作安排部署。两级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和中院立案庭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不断发展,立案工作、诉讼服务工作日益重要。诉讼服务大厅软硬件建设不断完善,诉讼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切实让诉讼当事人感受到了建设发展的成效。立案队伍将继续在法院的窗口部门攻坚克难,不忘初心,不忘责任,扎实工作,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积极推进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等工作。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不断更新观念,切实将“方便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作为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等通过科技手段便民利民的工作,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作目标,充分应用信息化工作平台,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对立案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进行了强调,对太原中院新制定《立案工作五不准》进行了宣读,明确要求两级法院立案人员在工作中坚决遵守。
太原市法院立案工作“五不准”
一、立案值班须规范着装、按时到岗;不准迟到、早退、或擅自脱岗,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及做其他与职责无关的事项。
二、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须热情接待;不准冷硬横推。
三、对符合立案条件、材料齐全的案件须及时立案,缺少材料的要全面释明、一次补齐后立案;不准无故非法不予立案。
四、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已释明,但坚持要立案的当事人,须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不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
五、从事立案工作须依法、廉洁;不准非法立案、分案,不准接受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准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向律师、案件当事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借钱、借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