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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调研我市两级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及简易程序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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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6 08:32:57 打印 字号: | |
  4月25日上午,省高院审判管理局一行四人在局长邓一峰、政委郭志荣的带领下莅临太原市杏花岭法院,就太原市两级法院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和简易程序适用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太原中院质效办主任李瑜、立案一庭副庭长杨瑞青以及杏花岭法院、迎泽法院、万柏林法院、清徐法院、阳曲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太原中院以及五个基层法院分别就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及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况进行介绍,并就解决执行难、数字系统应用等问题进行交流。

  随后,郭志荣政委结合最高法院的新要求,分析了当前案件信息录入、庭审直播、审限管理、长期未结案件、质量管理等面临的形势,并就开展这些工作提出新要求。

  邓一峰局长强调:一要转变审判理念。树立简易程序适用常态化的理念,将适用简易程序作为常态,不适用作为例外。在适用范围上要做到全覆盖,不仅在民商事审判中,也要在刑事、行政等审判工作中拓展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二要主动提升标准。作为省会所在地的太原两级法院要找准定位,提升标准,在抓好立案源头的同时,要通过速裁、调解等各个环节、多种渠道用足用好简易程序,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司法能力和司法责任,强化院庭两级领导和审判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监管要到位,尤其是要抓好“简转普”管控,抓住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适用这个突破口,作为提高审判效率的抓手,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途径,全面提升太原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水平。

  太原中院质效办主任李瑜代表全市两级法院表示,要贯彻落实好调研座谈会的会议精神,针对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适用工作要制定制度措施,做好组织实施,通过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适用等工作,促进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质效工作实现新的提升,取得新进步。
责任编辑:秦麦英